来穗人员需经“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且其在广州市居住并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提出入学申请当年8月31日,下同),或其申请入学的适龄子女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
一、申请对象
(一)来穗人员需经“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且其在广州市居住并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提出入学申请当年8月31日,下同),或其申请入学的适龄子女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
(二)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应于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未取得小学学籍;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应提供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全国学籍证明。
二、申请流程
(一)申报、核定积分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穗府规〔2018〕9号)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广州市来穗人员须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学等公共服务。
遵循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建议申请人于2021年3月23日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lsj.gz.gov.cn/)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填报资料,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积分制受理窗口核验后,正式提出积分申请。我区积分计算时间节点为2021年4月30日止。经审核、认定的积分分值,将作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重要依据。未取得核定积分分值的,将不能提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已有个人核定积分的,须注意积分计算时间节点,及时在系统提出积分调整
(二)积分制入学申请
符合条件(详见申请对象)的申请人于2021年5月13日-17日期间登录“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按照积分入学相关指引,以子女姓名注册并上传积分入学申请信息。
番禺区2021年积分制入学申请的后续具体安排,敬请家长关注“广州番禺教育”“番禺来穗”微信公众号,密切留意有关中小学招生信息的发布。
三、学位分配原则
父(母)或监护人双方经“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审核、认定积分分值后,统一通过“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网上平台进行积分制入学申请并最终完成积分入学的分数审核和确认。积分分两个批次计算及排序:
(一)第一批
“五年”优先。根据有关规定,父(母)或监护人任一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证满五年(截至积分入学申请月的上月底)、在广州市有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五年(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审定结果为准,以下简称满足“五年”条件),其适龄子女优先获得公办学位分配。如所选志愿学校学位不足,则在全区尚有剩余积分学位的学校进行本批次补录(不受学区限制)。
(二)第二批
普通积分。不符合“五年”条件的,为学位安排第二批次。若申请入学地在满足“五年”条件入学申请人学位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则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四、联系方式
番禺区积分制服务受理网点一览表
番禺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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